3月23日,本人手机收到12123平台发过来的短信通知,提醒本人车辆3月20日在县府南路不按规定停车罚款150,扣0分,可手机12123平台上没有提供违规拍照图片。本人回忆了好久,确定在县府南路没有停过车,可罚款是从哪里来的呢,为了弄个明白,没办法只得到县交警大队去查询,从拍照图片上才得知停车路段是东湖路颐景园段,这一路段不是县府南路,且这一路段从来没有听说过或看到过什么告示说不能停车,本人居住在颐景园小区,小区内的车从建区以来一直是停在路两旁,从来没有听说过罚款或收到过什么告示说不能停车,可为什么这次我的车被罚且告知是不按规定停车,且标明是县府南路,望交管部门出面解释一下这种做法的理由。另外谈下个人看法,交管部门罚款违规车辆的目的是希望开车人能守法懂交规,而不能只知一味去罚款,那样交管部门的职能及作用就变得不明确了,如果此处确实不能停车,希望交管部门能出个告示或通知什么的,让更多的人都自觉守法,而不是让更多的开车人去交罚款。(读者之音) |